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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安徽日报
2024-09-06

4月22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的通知》。

内容如下:

- 01 -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
二、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22日


《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一是持续推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决策部署,取消异地购房、还贷类提取政策户籍限制。二是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持续支持缴存人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二是持续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房安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起我中心组织法规处、房贷处、归集处、业务服务处、综合平台处、信息处等处室认真研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多次调研相关部门,在借鉴其他城市中心的成功经验后,草拟了《通知》,在中心官网“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栏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3月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五、主要内容

(一)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提供户籍材料。

解读:缴存人家庭在我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合肥市外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合肥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


(二)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解读: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六、创新举措

一是取消了缴存人在外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户籍限制,不再有本地或外地购房、还贷提取政策区分。二是取消了申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对申请人合肥市本地户籍的限制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贷款相关表格等可进入gjjzx.hefei.gov.cn 网址,通过网页右下角“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市公积金中心窗口”点击对应事项,选择申请材料,在材料填写样本中下载使用。同时,线下各贷款受理网点也提供相关表格。

(三)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





八、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4月22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按照《通知》规定办理各类提取、贷款业务。




政策咨询


(一)提取政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

联系人:李运才

联系方式:0551-62670938


(二)贷款政策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贷处

联系人:刘志龙

联系方式:0551-62630410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 02 -

关于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将更多的缴存人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一、取消合肥市户籍限制。二、将以个人名义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调整为满六个月。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关于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持续落实《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将更多的缴存人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限制,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惠民政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起我中心组织法规处、房贷处、归集处、业务服务处、综合平台处、信息处等处室认真研究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多次调研相关部门,在借鉴其他城市中心的成功经验后,草拟了《通知》,在中心官网“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栏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3月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实现将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新业态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




五、主要内容

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

(一)取消合肥市户籍限制。

(二)将以个人名义在本市(含四县一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调整为满六个月。

解读: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在现有政策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再区别合肥市户籍,所有灵活就业群体以个人名义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六个月均可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创新举措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灵活就业群体的政策覆盖面。




七、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业务。




八、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4月22日起实施。支持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的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公积金惠民政策。




政策咨询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

联系人:李运才

联系方式:0551-62670938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王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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